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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婴儿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海南省出生医学证

信息来源于:琼中在线 发布时间:2018/1/19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婴儿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换)发

二、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 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第六条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件自换发之日起作废,并由原签发单位存档保留。

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三、办理主体

琼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可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更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一)、首次签发(补)申请。
1、住院病历首页的复印件(盖原签发机构公章);2、填写海南省琼中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3、对特殊情况,还应按县卫生局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用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墨水笔,按上列顺序排列,提供原件核对,所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必须签名。)4、填写亲子关系声明表;5、提供婴儿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仅适用于单亲情况);6、婴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必要时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7、证明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8、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法定亲子鉴定证明;9、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可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二)、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的补办。
1、填写海南省琼中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2、提供婴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仅适用于单亲情况,必要时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3、刊载作废声明的《海南日报》一份;

(三)、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如在家、路途、非法个体诊所等)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1、填写海南省琼中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2、提供婴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仅适用于单亲情况);3、刊载作废声明的《海南日报》一份;4、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法定亲子鉴定证明;5、对特殊情况,还应按县卫生局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及部门

琼中县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岗

九、办理人:吴雪红

十、办理时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 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联系电话

86222906

十二、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窗口发件(1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证照

结果名称: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

有效期:永久

十四、服务表格

海南省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请到琼中县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岗领取表格)
(转自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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